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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2012届毕业研究生档案寄出的通知

发表时间:2012-06-26 21:12:00 点击量:次 分享到

2012届毕业生档案已经按照派遣方案于2012626通过机要局寄出,请2周后关注本人档案到达情况,转寄地址见附件。

一、档案转寄地址原则上与报到证的台头地址一致。

二、延期毕业的研究生将延期邮寄档案。

三、关于改派

1、受理对象:毕业时已领取就业报到证,因异地就业需要调整就业去向的毕业生。

2、提交材料

(1)毕业证书;

(2)原就业报到证;

(3)就业协议、劳动合同或用人单位的录用证明;

(4)《浙江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方案调整审核表》。

原未就业,直接在《浙江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方案调整审核表》盖接收单位及就业主管部门的章即可;原已就业,之后办理解约但未落实新单位申请档案、户口回原籍的,《浙江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方案调整审核表》中新单位和新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可不用盖章;原已就业,之后办理违约并落实新单位的,《浙江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方案调整审核表》印章盖全。

往届生的就业方案的调整注意事项:

1两年之内可以进行改派

2程序与应届生相同

3、改派主管部门:

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毕业生就业方案用人单位和学校不得随意改变,无特殊原因,一般不予改派。如有特殊原因需要调整改派的,按下列原则和规定办理。

(1)在外省就业,并在外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内跨市、地区用人单位之间调整的,由所在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主管毕业生调配部门办理改派手续。

(2)浙江省内就业、跨市地用人单位之间调整的,由两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调整手续。不需到浙江省教育厅办理改派手续。

(3)跨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调整的,由浙江省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(浙江省教育厅学生处)办理改派手续。

(4)按上述规定,毕业生需改派的不用到学校办理手续,直接到相关的地方主管毕业生调配部门办理改派手续。

4、注意事项:

①以上各项手续材料齐全当日即可办结,办理地址:杭州市华星路203号一楼办事大厅,派遣改派咨询电话:0571-88008635;省外报到咨询电话:0571-88008656;

②手续中涉及的《浙江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方案调整审核表》、《浙江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遗失补办申请表》可在www.ejobmart.cn“办事指南”栏目“资料下载”模块里下载或在“研究生部-学生工作-相关下载”里下载。